全市餐饮消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本报讯(记者 王凤伟)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市餐饮消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省会卫生监督部门从现在起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餐饮消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据悉,餐饮单位监督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核查率达到100%,确保全市餐饮业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是整治的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是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餐饮卫生重点地区、场所和重点食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小餐桌的食品卫生监管,特别是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周边饮食摊群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餐饮具消毒、凉菜制作、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同时,还将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品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用化工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严格核查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

  根据要求,对不在卫生许可证发放范围的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及时依法收回卫生许可证;对发现在卫生许可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骗取卫生许可的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法撤销其卫生许可证;对擅自变更场所生产环境或其他卫生许可条件但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的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重新验收;对其中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立即责令停业,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达到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卫生监督部门将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据悉,根据《石家庄市餐饮消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到严格监督,秉公执法,坚决杜绝地方保护和办人情案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等执法文书;对存在的问题应立即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督导落实。同时按照《食品卫生法》和《特别规定》对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绝不以罚代刑,罚后放行。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有关责任人将依法依纪给予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