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论坛:餐饮行业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探讨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有着重要作用。但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原因有:
    一是人员流动性大。餐饮行业多数为个体经营,从业人员大多从几人到几十人不等,人员流动性大,导致缺乏与企业集体协商工资的时机。
    二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多数文化水平不高,加之多从农村出来,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往往只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一旦提出的工资要求超过了老板的心理预期,就可能被辞退。较低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的缺乏决定了从业人员不适应与老板集体协商工资。
    三是法律意识不高。《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某些餐饮业企业对劳动合同才有一点认识,但往往研究的是如何规避处罚和检查,并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甚至设置霸王条款,导致雇佣双方权利和义务新的不平等。而一些餐饮从业人员对此的认识也不足,仍然认为签不签劳动合同都一样,更有甚者不愿意与老板签劳动合同,认为少拿钱或束缚自己。较低的法律意识使从业人员不愿与老板集体协商工资。
    四是组织机构不健全。如大竹县餐饮行业没有一家成立了工会组织,整个餐饮行业也没有行业协会及协会工会组织。各个餐饮企业及每个餐饮企业从业人员都是各自为政,雇佣双方权利存在不平等,从业人员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有关部门投诉时也只是散兵游勇,缺乏组织力量。
    解决餐饮行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存在的问题,要依法履行工会组织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一是强化会员业务培训。要根据餐饮行业特点组织一些培训班,如厨艺培训、攻关礼仪培训、餐饮管理培训等,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增强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同时积极倡导职工诚实守信,增强职工的信用意识,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二是强化会员法律培训。通过定期举办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开展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三是强化餐饮经营者培训。指导餐饮经营管理者加强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依法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强对企业履行工资集体协议情况的监督,促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促使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四是强化会员维权。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从业人员对工资分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有关工资分配理论和政策研究,增强工会干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工资集体协商的参与程度,加强对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