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KTV版权费难按点击率收取 商家不满

北京KTV商家希望受到和广东商家相同待遇即“按点击率收取版权费”的愿望难以实现,昨日,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北京地区不会推行“按点击率收取版权费”的标准,并将沿用“12元/包间/天”的收费标准,但具体收费多少还可以协商。

  11月8日,音集协就KTV收取版权费一事在广东与当地KTV商家达成一致,并在该地区推行“按点击率收费”的标准,这样商家缴纳的版权费总体低于之前的“12元/包间/天”的收费标准,但仅过了不到一周,广东40家KTV又集体“反水”,再次拒绝缴纳版权费。而与此同时,京城的KTV商家同样是因为版权费问题一直纠缠在官司中。据了解,200多家未缴纳版权费的京城KTV被音集协相继起诉,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当听说在广东地区推行“按点击率收费”的标准以后,不少京城商家都表示,“如果北京地区也如此,我们会及时缴纳版权费”。

  一些京城KTV商家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为什么在广东能推行‘按点击率收费’的标准,在北京就不能?”安贞桥附近一家KTV的商家告诉记者,“要是一天都没人来唱歌,为什么还要收取当天的版权使用费呢?”

  “‘完全按照点击率收费’执行起来很困难,在广东也只是尝试,”音集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完全按照点击率收费,每首歌的版权费标准都不一样,根本无法按准确统计出来。虽然现在仍然按照包间计费,但基本原则是不超过‘12元/包间/天’这个标准,并且具体收费标准根据KTV的规模大小、经营状况等因素可以协商。”据介绍,目前缴纳版权费的京城KTV商家,多数是按照8元左右的标准缴纳的。

  此外,京城商家对包间收取版权费的价格也表示不满,按照“不高于12元/包间/天”,一般规模的KTV都有100个包间左右,一年要缴纳大概30万至40万元,而连锁制的KTV缴纳的版权费就更多了;同样是缴纳版权费,香港地区一个拥有25家连锁店的KTV企业一年缴纳50万港元的版权费,也就是一家店一年仅2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