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成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给员工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家”

                    “新光”成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单位近日联合发文:新光控股集团被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这是浙江省16家之一、金华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
    在新光控股集团,有一对叫王晓涛和邓丽君的小夫妻,这两天心情也特别好,脸上总挂着灿烂的笑容———在前不久的公司干部调整中,他俩分别被任命为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和物流中心总监,成为人才济济、博士“海归”扎堆的新光集团高级管理层中的一员。
    29岁的王晓涛来自河南许昌,28岁的邓丽君来自四川自贡。只有初中、高中文凭的他们,2000年刚到“新光”时,一个是合金厂的翻砂员,一个是品管部的检验员。在这里,他们相识、相恋、结婚。“‘新光’成就了我们这个小家,更成就了我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这样的故事,在“新光”并非个例。还有很多来自五湖四海的外来务工者、职业经理人、原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大学教授、海归人士,都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和空间。全国人大代表、新光集团的“当家人”周晓光说:“我自己也是外乡人,是义乌这块开放包容的热土接纳、培育了我——不但扶持、帮助我做大了企业,还推选我当上全国人大代表。所以我更应该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为企业的6000多员工营造一个和谐的‘家’。”
    成立于1995年的新光控股集团,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最大的流行饰品制造基地,国内流行饰品行业的领军企业。除了在业务发展上突飞猛进,“新光”还下大力气加强和完善企业党组织、工会建设,着力建构以“家”为核心理念的企业文化。作为一个有着6000多名员工,分别来自23个省市、14个民族的“大家庭”,“新光”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究竟有哪些过人之处?

新光集团工会成立于1996年12月,是义乌市非公企业首批成立工会组织的试点单位之一。工会现有会员近6000人,入会率达95%以上。“新光”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职代会不少于一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和提案迅速转交行政职能部门办理,并在下一次开职代会时向职工代表报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
    “新光”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积极开展维权工作,不断推进法律法规的落实,做到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增设职工每月90元全勤奖。企业成立12年来,“新光”没有拖欠员工一分钱工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到目前,履约率100%,员工满意率达98%以上。
    人性化改善生产生活环境。集团投资88万元对大小食堂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通过了浙江省卫生厅A级食堂考评验收。投资40余万元,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对浴室进行改造,解决了职工洗浴难问题。新增职工夫妻住房119间。投资480余万元对绿化及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为员工创造了良好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对特殊岗位职工实行岗位轮岗,并每年定时安排体检。所有员工一律实行包吃包住及免费用水。逢年过节都为职工提供节日礼品、加餐。每年春节,集团董事长、总裁和党委、工会负责人都与留厂职工一起吃年夜饭,并发放慰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