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撤销购房合同 买卖双方谁在玩的游戏?

    一套房产仅限撤销网上签约1次。日前,福州房地产信息网站发布了《关于网上申报撤销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让不少人称绝叫好。通知规定,今后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双方当事人要求撤销网上签约的,需按“网上申报撤销”类别在网上申报,一套房产仅限撤销网上签约1次。

    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表示,此举意在规范商品住宅预售合同变更和注销登记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据记者了解,去年就有相关措施出台制之,但在上海等城市,合同撤销率仍高企。这是否反映出楼市回暖只是人为营造的假象?抑或是谁在玩撤销购房合同的游戏?

开发商:合同撤销责任在于购房者

    在已知的高撤销率楼盘中,位于上海松江的“沿海丽水馨庭”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议。截至2008年4月10日,这个楼盘销售住宅283套,签约285次,合同撤销次数也为285次。单单就数据而言,这一楼盘的表面撤销率竟达到100%。除上海外,广东、福建等地,也出现类似的问题。

    在厦门,一购房者网上搜索房源时发现,位于湖里区的“悦华园”,查阅时仅剩3套住宅,过两天再搜时竟剩余27套,也就是说两天时间遭退24套。在厦门网上房地产的公告栏里,记者发现不少楼盘出现撤消购房合同的公告,经过注销登记退房后,将成为新的可售房源。在福州,某论坛组织的看房团里,不少人抱怨看中的房子已被订走,结果一段时间后,这房子又在销售了。

    在接受采访时,福晟地产等开发商表示,购房合同的撤销,主要“责任”在于购房者。如今楼市低迷,开发商都希望楼盘卖得越快越好,不存在所谓的“捂盘”。“有些客户付了定金,都没能在规定时间内付首付。”一楼盘销售部经理表示,“合同撤销实际上包含预售合同撤销和定金合同撤销两种类型,定金合同撤销的原因主要是约定期限较短,如果到期未完成签约,备案系统就会予以自动撤销,多数楼盘合同撤销率高的主因是推迟签订预售合同的缘故。”

购房者:开发商在玩“猫腻”  
 
    对于购房合同的撤消,购房者普遍认为,这是开发商玩的“猫腻”,就是一种“捂盘”行为。业主张先生说,个中道理很简单,现在所签订的定金合同,如果购房者毁约,意味着将失去数万元的定金,所以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基本不会去撤销。他认为,这是开发商或销售人员雇人当托,签下合同再毁约,造成销售火热的假象,所以才会有频频撤销的情况,这是为了开发商应付网上系统信息的公开化,人为操控房源销售的无良行为。

    阳光家园陈经理表示,现在福州房地产信息网上的楼盘销控全部公开化,不排除部分开发商想保留较好位置的房源,而采取先占用这部分房源,尔后再做撤销的做法。如果好的楼层都被人选走了,那剩下的房源就吸引不了购房者,这也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策略。

    购房者提出“撤销”的情况也并非没有。陈经理说,开发商在推盘入市之前,通常都有较长的客户“预热期”,在意向客户达到一定数量后,才有把握正式开盘。然而,也有客户订了房“反悔”的,认为房价偏高,撤销作罢。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接受采访时,承认此前存在部分开发商将楼盘卖了又撤,撤了又卖的情况。此次出台《关于网上申报撤销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目的是为了约束买卖双方的行为。

    业内人士杨禾认为,此举有利于挤掉房产泡沫,揭露楼市回暖的假象。因为统计数据时,购房合同撤销的房源通常未计算在内,真实的成交量和成交价肯定要打折扣。

撤销购房合同须知哪些?

提问

    2006年9月,我(买方)以总房价30万元与某开发商(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了房屋的交付期限,并约定该开发商如果逾期90日交付房屋,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约定: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6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每逾期一天支付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尔后我支付了40%的首期购房款12万元,剩余的18万元向银行贷款按揭每月付楼款,该笔银行贷款由开发商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三方借款担保合同。现开发商因房屋质量问题已逾期交房120天。同时,在购房过程中我花费办理合同公证费用与律师费用等8000元。

1.我能否在未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通知时,现在起诉要求与开发商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购房过程中花费办理合同公证费用与律师费用等8000元?

2.银行按揭贷款如何处理为妥?

回答

1.根据合同法第96条规定,你提出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开发商,可以用特快专递形式向开发商寄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通知内提出你的索赔请求并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过期则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公证费用和律师费用可作为经济损失要求开发商赔偿。

3.贷款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已付房款,之后由你与银行协商解除贷款合同并偿还全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