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规定出台:买车位 车库可办单独产权证

贵阳出台规定

买车位车库可办单独产权证

小区建筑规划区内车库、车位先满足业主需要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目前贵阳市车库产权办理工作已经全面开展,贵阳市民办理车位、车库产权登记可以得到单独的产权证明。

    据了解,贵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物权法》中有关规定结合贵阳市实际情况,出台了小区建筑规划区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产权登记的有关事项(以下简称事项),《事项》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附赠或出租建筑规划区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未纳入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车位、车库,按照规划部门规定的配售比例,与买受人签订了出售、附赠或出租合同,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车位、车库归属的,由买受人申请产权登记,登记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及办证所需相关资料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建筑规划区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随商品房一并购买的,有关车位、车库的车位号、面积等情况将在所购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状况栏内注记;购买商品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再购买车位、车库的,登记部门在原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状况栏内加注车位、车库的车位号、面积等情况。

    据悉,目前贵阳市民办理车位、车库产权登记可以得到单独的产权证明。

  此外,业主在购买或通过附赠取得车位、车库后需单独转让的,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享有优先购买权;需出租的,应出租给该商品房小区内的房地产权利人或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