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炒房者陷困局 去年借钱买房今年40万退
一次买了5套单价150万元的房产,如今房价未涨难出手,不得不花40万元手续费退掉两套以还债。昨日,记者从市国土房产局及部分中介公司了解到,这类因炒房不成而被迫退房的仅7月份已有20余起。
21世纪不动产有关人士介绍,该公司曾接待过一位市民,他去年共买了5套单价150万元的房子,今年打算卖掉,但因价格太高一直无人问津,“听说他为买这些房子还借了钱,想把房子退给开发商,但违约金、手续费都很高,如今进退两难”。
日前,市国土房产局市场处处长耿宏诚向记者证实了此事。他介绍,按照国家及我市规定,未办两证的合同房禁止转让,除出国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备案后超过90天申请解除合同备案的,将按照二手房转让的手续交纳税费后才允许解除合同,以防止变相炒房。经过与这位市民协商,他要退的两套房子,将按照开发商回购处理,须缴纳4%的契税、5.8%的营业税,开发商还得缴纳4%的契税,两套房子仅税费就超过40万元。据了解,这还不包括支付给开发商的违约金。
21世纪、顺驰等中介公司介绍,由于现在我市合同更名大门关闭,几乎所有百万元以上房产的交易费用都在10万元以上,使得这类二手房更加无人问津。据统计,我市7月份受理的撤销合同备案申请有111宗,约两成被认定为不合规定、必须承担交易税费后才能撤销,而因不肯承担退房费用而没有受理的退房申请就更多了。
据了解,购房者如果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经市国土房产局网络系统备案后,再退房须经开发商同意并由所在区向市国土房产局报批撤销合同,否则此房以后将无法办理房产证。而在2005年合同备案制度实行以前,很多炒房者都是找到下家后,直接将原合同作废,让买家与开发商再签合同即可,不须经政府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