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沃尔玛购物手机被盗 超市称自身无过失 到超市购物丢失了手机,市民吴先生想看看监控录像,却发现还有一名姓才的女士在他丢手机之前也丢了手机。两台手机被盗,超市到底有没有尽到责任?超市防损部一名负责人表示,超市方面没有过失,不过会加大提醒的力度。 昨日上午,吴先生到雨花亭的沃尔玛超市购物。当他在冷鲜肉柜台挑选肉品时,发现放在上衣口袋的手机不见了。他来到超市的办公室,希望通过视频监控查看刚才发生的一切。进入办公室后,碰到了才女士。才女士20分钟前发现丢了手机,因此到办公室与超市方交涉。才女士认定,自己的手机是在卖墨鱼的柜台被扒窃的。超市方面表示,这块区域处于监控摄像头的盲区,因此失去了锁定嫌疑人的证据。 才女士认为,超市应该赔偿损失。在超市防损部,一名叫解金彪的负责人认为,消费者在购物时丢失财产应该自己负责。超市张贴了提醒标志,也有广播提醒,尽了提醒的义务。由于争执不下,吴先生拨打了110报警,民警随后赶到了现场。 110民警提醒,年关将至,市民在超市购物时千万不要把手机、钱包等物品放在购物篮或推车中,否则很可能一不留神就被小偷顺手牵羊。 对于吴先生和才女士的遭遇,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手机与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消费者自己有过错,没有尽到合理保管的义务,按照各自过错的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发生权益争议的,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或依法申请仲裁,或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