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菜鱼肉都将有身份证 安徽立法禁止农产品带“毒”入市

小白菜刚打过农药就拿来卖;黄鳝用避孕药养殖;明知土壤和水质有毒物,仍继续在上种植对外卖的蔬菜……从明年10月1日起,安徽对农产品实行“身份证”计划,以法规的形式对各种危害农产品质量的行为说“不”。   16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省政府向大会提交《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议案,提请审议批准。   在计划于明年10月1日施行的草案中,我省从各个方面“堵”住“毒物”源头,建立健全产地监测与评价机制,对工矿企业周边地区、城市郊区蔬菜基地实行重点监控,对土壤、水体中有有毒有害等因素、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区域,应当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草案规定农产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和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不得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得使用农药捕捞或捕猎;不得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对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藏等。违反者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草案还规定,将给农产品上“身份证”,进行统一包装标志识别;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才准许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