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种肤色都因健康而时尚
哪种肤色最时尚?这个问题一直非常棘手,且难以回答。因为它似乎不得不进入一个漩涡:无论从黑、白、黄、棕色哪种肤色中大胆的揪出哪一个“最”,都势必得罪其他,而对个体而言,每一种肤色都是值得尊重的。
2008的时尚界,因美国即任总统奥巴马的黑色皮肤,变得更加热闹——成为首位黑人总统,和肤色无关,但却因肤色而不同寻常。一股关于肤色的争论风尚,也在时尚界风靡有加。据报道,先有美国VOGUE选用黑人球星詹姆斯作为封面被认为是歧视黑人的争议;后有意大利VOGUE惊世骇俗的采用全黑人模特拍摄封面和内页大片的创举,到了年末2008英国螫伤大奖,黑人模特更是第一次获得年度最佳模特提名并轻松夺冠。
我还真不敢,将黑人模特的夺冠和奥巴马的胜利,奥巴马的肤色,生硬地扯上必然联系。但毫无疑问的是,帅气的黑人奥巴马,深得时装界追捧。这也难怪,意大利著名服饰品牌范思哲公司掌门人、著名服装设计师多纳泰拉 范思哲称奥巴马是“当前红人”,并把她的2009春夏男装系列献给他了。
时尚,因时间和空间的变化,往往迸发出前所未有的魅力。而且,在善变时尚的背后,有着难以琢磨的驱动力。关于肤色,我觉得,无论哪一种,都是代表着一个人的流动和具体特征,只要是健康的,就应该组成个人的时尚风标。即使这种风标也许并不为大众推崇;即使这种风标只是小范围的时尚。
对于个体来讲,时尚驱动力的本意,一定不是用不同肤色来界定。在各种肤色的人群中,都有高矮胖瘦,都有贵贱贫富,都有美丑好坏之分,所以,我觉得,针对时尚肤色的纷争,如果作为娱乐的时尚来看,来讨论,可以理解;若作为“你死我活”的“争斗”,必须求索出正负结果,则现得过于无聊,毫无价值。
我是黄色皮肤的中国人,我自豪。但我并不能排斥非洲朋友因为黑色的皮肤也自豪。我对时尚的价值观,即使符合主流,也不能强制性地去否定他人对自己认定的时尚的追逐。
有人喜欢“白雪公主”,她们认为这就是时尚;有人则对麦色皮肤情有独钟,可以防止火辣阳光的伤害,可以显示特有的魅力。无论是哪种对时尚肤色的追逐,都是值得尊重的选择,只要是健康的,只要是不妨碍他人的,都是对时尚的个人理解。
哪种肤色最时尚?黑还是白?黄还是棕?这,突然成了最无聊的时尚问题,我不愿回答,也回答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