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零差价售药获补贴

 常州市财政局近日发布消息,该市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价”向居民提供药品进行补贴和奖励。

    市、区两级财政按各区户籍人口15元/人,补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差价”供药的运营费用;当年“零差价”药品销售额达到总药品销售额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财政部门按“零差价”药品金额的15%进行奖励。除此之外,社区卫生机构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基本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健康教育”六位一体公共卫生服务的,常州市、区两级财政还将按2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