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商会发布消费"警示" 眼镜超市无证经营被查处 胶东在线消息 经市技术监督局、芝罘区工商局调查核实“某直通眼镜超市”在未申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就为消费者加工配制眼镜和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并谎称其证件齐全、产品低于市场价销售等虚假宣传来欺骗广大消费者,日前已被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早在2004年国家质监总局已对眼镜行业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验配眼镜产品企业的生产许可条件主要包括生产资源、人员资格、工艺管理、检验能力等八方面36项,其中主要的是要有必备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必备的生产加工和检验设备、有取得专业资格的验光师、配镜人员以及确保眼镜产品符合标准并经检验合格。而该眼镜超市在未申领到《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加工定配眼镜和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产品,已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威胁消费者的用眼健康。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烟台市工商联眼镜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智消费。警惕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