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摔倒受伤 上海一家乐福赔付8万多

市民任先生(化名)在家乐福中山公园店购物时摔倒受伤,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未果,任先生诉至法院。长宁区法院近日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作出判决,家乐福中山公园店的上级机构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赔付任先生医疗费等8万余元。
   
  去年8月26日晚10时左右,任先生在家乐福中山公园店购物时,因地上湿滑,在熟食区摔倒受伤。当时该处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任先生报警后,110出警对现场情况作了处置。因双方自行协商赔偿未果,任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店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5万余元。家乐福中山公园店辩称,当时店内地上是干的,所以没有放置警示标志,店方对任先生在店内摔倒一事没有过错,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被告的辩称,原告向法庭提供了110处警登记表和处警警察的情况说明,证明原告在家乐福中山公园店内因地上湿滑摔倒受伤的事实。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任先生的伤情等鉴定,结论为任先生左股骨骨折,损伤后遗症已构成十级伤残。
   
  法院认为,家乐福中山公园店作为从事经营活动的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区域内地上湿滑,又未设置警示标志,致原告摔倒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原告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也有过错,可适当减轻店方的责任。法庭遂根据鉴定结论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家乐福中山公园店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