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承转"土地审批大提速 土地审批时限一览

为积极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我市“承转”土地审批大提速

为全面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提供持续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近日,我市制订“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实行优惠政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土地审批工作大提速,大力减少办事环节、服务性收费。

在提速中,市国土局对符合土地报批、公开出让、转让、登记等法定条件的申办事项,由责任科室直接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办理。实行审核、审批业务并联同步办理,杜绝“流水作业”现象,对重特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随到随办。该局还在土地报批、供应、登记、转让、变更业务方面大力缩短办事时限。收费方面,该局对省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最下限执行,市及市以下行政审批实行零收费,宗地评估、土地交易、土地测绘等服务性收费全部按照国家标准的40%收取,土地登记发证免收工本费。

在产业转移承接项目的用地保障上,该局将优先项目用地预审,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优先申报建设用地,优先供应土地。(陈贤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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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报批业务: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由35个工作日缩减为25个工作日,临时用地审批由7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

土地供应业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由12个工作日缩减为9个工作日,协议出让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招拍挂出让公告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20天,划拨审批由12个工作日缩减为9个工作日。

土地登记业务:初始土地登记(特殊情形)由5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7个工作日,注销土地登记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4个工作日,遗失、灭失土地证申请补发土地登记由50个工作日缩减为14个工作日。

土地转让、变更业务:调整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设计条件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出让土地使用权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