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全面实行药价和医疗收费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医药价费政策透明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解决百姓“吃药贵、看病难”的问题,迎泽区物价部门在各社区和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行药价和医疗收费公示制度。 在药价公示方面,物价部门选定54种群众看病常用药品,按规定的加价率核定出最高零售限价。相关单位只能低于限价,不能突破限价销售药品。在医疗收费公示方面,筛选出包括注射费、输液费在内的30项常用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