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文件于2009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为解决经营资金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额度授信融资;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额度授信融资;向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额度授信融资;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等3家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额度授信融资;向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等值额度授信融资;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等值额度授信融资;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美元壹仟万元等值额度授信融资;向招商银行深圳东园支行、珠海市商业银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额度授信融资。上述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最高额度总计为:人民币拾捌亿肆仟万元,美元壹仟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与融资银行签署与该项授信有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9-1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部分B股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5日,公司正式实施回购部分B股方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中相关规定,将截止2009年3月31日,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0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6,8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269%,购买的最高价为港币10.00元/股,最低价为港币8.38 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港币6,479.64万元(含税费)。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