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太阳广场12年未开业 “海外债主”来追债

中街正昌太阳广场历时12年迟迟未能开业,拖欠300业户投资本息目前超2亿元。目前此事已经由政府接手并进行本金返还的登记。 

  一些业户表示,将拒绝只返还本金,而是要求按照当时签署的合同规定———按每年17%的违约利息“本息合计”。如果按12年来累计的利息和本金合计,大约可拿到原来商铺3倍的钱。 

  “我的态度很明确,就是应该先按判决返还拖欠我们的利息,然后判决给我们的房产应该按现在的市场价格估算,由我们自己再决定自用还是出售。”昨日,在沈阳市中院召开的太阳广场已涉诉业户的债权大会上,来自台湾地区的债主赖德仁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海外债主”现身债权大会 

  12年前的太阳广场业户中,除了沈阳业户外,还有不少海外投资者。 

  日前的债权大会上,这些很多年没出现的债主也现身说法,要求妥善解决目前太阳广场的欠款问题。 

  专程从台湾赶来的赖德仁告诉记者,“1994年,我投资400多万人民币购买了太阳广场多个档口,不想至今不能启动,后来起诉并得到判决,但是却无法执行。” 

  据了解,赖德仁是目前已知的业户中投资最多的,铺位款本息合计已经高达1200万元左右,昨日到场的还有长年在日本居住的债主。 

  此外,一些来自大连和其他城市的债主也聚集在了债权大会上。记者了解到,这些投资人购买的铺位款,12年来本息合算都平均在400~500万元以上。 

  涉诉业户不愿放弃利息 

  日前的债权大会上,法院相关负责人代表太阳广场本金返还工作组给业户提供了一套解决方案。 

  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金阳公司已经是“一个负债累累的空壳公司,根本无力返还业户欠款”。太阳广场涉及多笔债务纠纷,短期内难以启动,相关人员涉诉也难以执行。 

  因此,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目前已诉讼的业户不愿再继续等待“漫无期限”的本金利息返还,可以放弃诉讼的权利,到沈河区太阳广场本金返还工作组登记。 

  不过,他也强调:“这是一个自愿行为,如果不愿意放弃已判决的诉讼,可以继续申请执行。” 

  来自日本的债主刘强直言:“这么多年都挺过来了,不差这几年。应该先返还利息,然后再返还本金。” 

  现场也有不少业户要求不要本金,就把本息合计后换成太阳广场的房产。 

  神秘公司回购太阳广场债权 

  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返还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一家在沈河区新注册的公司,这是一家有香港背景的公司,正在以回购业户手中债权的方式试图启动太阳广场。 

  业户则表示,目前正昌集团和华阳公司,都宣称无力解决业户的欠款,但是为什么太阳广场靠近中街的门市分别出租给金店、银行和KTV?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都是很多年前的遗留问题,下一步政府相关部门还要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