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转包 导致欠款难讨 谁的责任?

从他人手中承揽的装修工程干完了,却迟迟拿不到应得的6500元劳务费,官司打赢了却拿不到钱,其中西安波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昨日,雁塔区法院执行法官到该眼镜公司强制执行时,前后1小时15分,法官终于“等”来6500元,将案件予以执结。

  记者现场了解到,石某于2008年2月承包波涛眼镜公司室外装修工程,石某将电焊工作分包给汪某。同年3月下旬,石某给汪某出具欠条,欠条写明“今欠汪某在波涛眼镜长安中路169号门头电焊工费6500元”。因汪某索要欠款未果后将石某及波涛眼镜公司起诉到雁塔区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石某支付汪某6500元。宣判后,汪某不服提出上诉,今年6月,西安市中院终审判决石某支付汪某6500元,波涛眼镜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判决生效后汪某一直没有拿到自己应得的钱,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在案件执行中,石某一直下落不明,执行法官便对波涛眼镜公司予以强制执行,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昨天15时,记者随同雁塔区法院执二庭执行法官来到长安中路的波涛眼镜公司,只见波涛眼镜公司经营正常,无论从其宽大的办公环境还是经营场所来看,都使人无法与“欠款6500元”联系起来。

  从15时许开始,就波涛眼镜公司支付这6500元劳务费的问题,法官多次与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协商、催促,直至16时15分,波涛眼镜公司一位汪主管出面表示,波涛眼镜公司愿意全额支付6500元。但这位汪主管也很无奈地说:“其实波涛眼镜公司也很冤枉,我们在终审判决下发后就给石某支付了工程款,其中就包括这6500元劳务费,但没想到,石某没有把这笔钱给汪某,导致汪某起诉,我们还要再次支付。”但这位汪主管说,公司会以法律渠道向石某追偿这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