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百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百(17.72,-0.88,-4.73%)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电器连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公司同意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86,780 万元的担保。截止2007年7月31日公司对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48,341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额:截止2007年7月31日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额:截止2007年7月31日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等申请综合授信时,提供如下最高额度的担保:

  上述所列担保授信额度可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内,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截止2007年7月31日公司累计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48,341万元,其中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26,086万元、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6,175万元、武汉中百电器连锁有限公司11,830万元、武汉中百百货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湖北中汇米业有限公司1,2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汪爱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副食品、烟、酒、粮油、肉及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保健食品、水果蔬菜;加工生鲜、煎炸食品、面食、糕点、中式快餐;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销售及出租(以上经营项目凭专项许可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百货、文化用品、针织品、体育用品、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自行车、摩托车、服装鞋帽、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粘胶零售业务;仓储服务、停车服务、场地租赁、花卉、摄影;照相器材、通讯器材(不含无线发射装置)、金银饰品销售;农副土特产品收购、储存(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173,323万元,负债合计148,881万元,资产负债率85.90%,所有者权益24,481万元。2006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2,153万元,净利润6,479万元。(经审计)

  2、公司名称: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85.244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24号

  法定代表人:俞善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百货、文具、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照像器材、化妆品、搪瓷制品、针棉制品、家俱、工艺美术、家用电器、自行车、摩托车、服装、鞋帽批发兼零售;其它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肉及制品、副食品、烟、酒、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品销售、生鲜、熟食加工;农副产品收购;糕点制作、中式快餐加工。(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店堂广告;仓储、物流配送。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总资产32,940万元,负债合计23,533万元,资产负债率71.44%,所有者权益9,406万元。2006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770万元,净利润1,791万元。(经审计)

  3、公司名称:武汉中百电器连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吴家山台商投资区新城六路

  法定代表人:姜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销售、安装及维修,电脑、通讯产品、家居用品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店堂广告。

  股东情况:公司拥有其100%的权益。

  截止2006 年12 月31 日,武汉中百电器连锁有限公司总资产20,398万元,负债合计19,937万元,资产负债率97.74%,所有者权益461万元。2006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030万元,净利润-38.5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各家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部分下属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进而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状况。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2005]120 号文)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止2007年7月31日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48,341万元,占2007年半年度净资产的 50.68%,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