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航母:无形之手顺势而为
回顾即将过去的2007年,“国有商业航母”无疑是零售业绕不过去的关键词。当业内继续对“百联模式”反思的时候,其效仿者———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武商联集团”)于5月16日正式揭牌。与此同时,北京西单友谊集团、王府井百货集团、城乡贸易等三家重组的消息也不绝于耳。
事实上,在如何打造国有商业航母这道考题前,各地政府的教训远远多于经验。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成熟的今天,利用行政力量组建“商业航母”并非国有商业企业改革的全部,而只是国有商业做强做大的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百联”标本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企业改革或者说国有资本退出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国资“全面退出”,像东北、西北地区等。二是通过股份制改革在结构上适当调整。三是政府通过行政力量强势整合,组建商业航母,如上海、重庆、北京、武汉等。
自从百联集团的大手笔案例产生后,“百联模式”似乎被业界尤其是各地政府所更多地推崇。尤其是今年武汉国资委在重组武汉商业过程中,在权衡了百联模式和“民资嫁接”方式后,最后决定决不吸收战略资本,更是将“百联模式”演绎到了极致。
当然,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通过行政性的资产合并重组,将产业集中于商业流通领域,之后通过整体上市融资,可以做大做强、增强整体实力,最终实现与以沃尔玛为代表的外资零售大鳄抗争的战略目的。
眼下,越来越多的人担心本土商业是否会成为开放的牺牲品,担忧没有超级长线资本进驻的本土商业何以抵抗来自疯狂扩张的国外超级大鳄的蚕食,感叹我国国有资本的弱小。或许,当自由市场规则明显有利于占尽优势的庞大的国外资本,当博弈双方力量相差太悬殊,而这个行业又事关国家经济安全的时候,通过国有股转让方式进行国家资源整合,是离市场方式最近的一条改善实力平衡的捷径。
不过,有专家直言,对抗沃尔玛们的做大做强仅仅是重组的表面动因,更深一层的动因还在于:在向“市场经济国家”转型的进程中,产权多元化、国有资产淡出没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商业零售领域是大势所趋,而要实现战略性的转移,国有的商业零售企业必然要通过行政或市场的重组手段进行改制。
对于各地纷纷组建商业集团,上海某商界人士也强调,就是对国资退出方式途径的探索。他认为,如果上海几大商贸集团的国资只是简单地依据账面价值退出,方法可能比较简单易行,但是国资没有实现它的最大价值,是要吃亏的。而通过整合,把百联做强做大,也就是把国资的蛋糕做大,在此基础上再以实现股权的多元化退出,就可以使得国资在退出的时候实现收益最大化。不然在组建百联集团时,除了华联、一百、友谊之外,经营不善几乎资不抵债的上海物资集团就不会被纳入其中了。
百联集团原董事长张新生曾在公开场合也表示,百联集团将采取“包装整合—壮大规模—股权转让—国际化”的改制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国有资本如果退出可以卖个好价钱;如果不退出也可以继续保值增值。而在某种意义上讲,重资产、轻企业正是百联模式的精髓。
因此,单纯从产权上讲,作为国企资产的所有者国资委,他们通过整合的方式来调剂资产于法于理无可厚非。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由于一系列的历史遗留问题,单纯靠企业自身来运作还远远不够,所以在重组过程中政府的介入很有必要。
代价昂贵
尽管在组建“商业航母”问题上至今仍争议不断,但上海、武汉、重庆等地依旧按原有的思路行事,甚至依靠行政力量和行政思维去经营整合后的优良资产。当然,政府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目前,凡是重组后的新集团的高级管理层基本上还都是行政任命,管理体系没有发生根本变化,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纠缠不清的利益关系,使“洋人”羡慕不已的优质资产和庞大的中央采购能力无法得以发挥,专业化管理难以实现,国有资本的控制权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之间始终无法取得较好的平衡。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赵萍博士曾经不无感慨地说:“流通业中,很多合并的成果中,业务模式和采购渠道仍然分道扬镳。”
一家外资零售商也表示:“在国外,要进行企业之间的合并重组是一种市场行为,企业对各自的资金支配、人员先做好统筹安排,再坐下来谈合并的事宜。”在他们看来,这些由政府“撮合”而非市场形成的商业航母,虽然能够形成规模优势,但规模并不等于核心竞争力,凯玛特已经发展到很大了,而最后的破产也就是瞬间的事情。
现在不妨看看百联集团的现状。2006年,百联集团突发人事震荡。先是集团董事长张新生在当年4月被调上海市经委;5月,集团总裁王宗南兼任新光明食品集团筹备组成员,8月便正式调任光明食品集团董事长。百联集团2007年经济工作研讨会上透露的信息显示,2006年该集团销售规模为1400多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00多亿元,但利润只有9亿元左右。最近,坊间又盛传,张新生有再回百联集团的可能。
除了人事任免的繁杂外,这些“商业航母”都将面临业态整合如何体现利益最大化的问题。百联集团中,著名的“华联”品牌荡然无存,被新华传媒“借壳”,这让许多熟悉华联的人唏嘘不已。武汉中商也面临着这种命运———从目前来看,武昌中南路上的中南商业大楼、中南百货和中南购物中心所形成的商圈,俨然与武广、世贸以及新武商形成的商圈遥相呼应,一旦“中商”品牌消失,很多已经存在的巨大品牌知名度和竞争优势也会丧失。
兴业证券分析师认为,目前市场对于具有整合概念的企业普遍看好,但武商联集团成立后短期难见具体整合步骤。武商联集团自己也承认,由于历史原因,鄂武商、武汉中百、武汉中商3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还将在一段时期内存在。
至于西单友谊集团、王府井百货集团以及城乡贸易3家企业的重组,业内人士也大都持谨慎态度。一个理由是,西单、王府井都是京城商业的金字招牌,重组肯定会造成商业品牌损失。
谨慎行政
然而,正如地域性很强的零售行业一样,各地国有商业企业乃至政府部门都有着各自的特点和情况。
例如,挂牌后,武商联集团将分别持有鄂武商A、武汉中百、武汉中商17.23%、10.10%和45.81%的股份,但问题是,武汉市政府对3家上市的控制力究竟有多大呢?公开数据显示,武汉市国资公司在3家上市公司中所占的股份,最高时分别为41.94%、19.62%、59.32%。
显然,武商联集团控股后,3家公司股权依然分散,特别是“银泰系”在二级市场依然有增持的可能,其在联交所上市之时也明确表示将拿出大量资金用于收购,但一年内应该不会与武商联集团正面交火。目前,浙江银泰百货稳坐鄂武商A的第二大股东位置。
其次,从外部环境看,武汉市此时重组商业是不是为时已晚呢?一位武汉商业企业的董事长表示,上世纪90年代末期政府初次提出重组商业时,他非常赞成。那时候武汉的外资并不很多,如果重组成功还能与外资一较高下。
随着零售业全面开放,外资商业在武汉投资迅速增长。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一批世界知名的跨国商业集团齐驻武汉,并已实现由单店向多店发展。更令武汉本土商业企业感到不平的是,这些国际巨头不仅占据着黄金位置,而且还享受到许多“超国民待遇”。据悉,麦德龙在武汉的用地是免费的。武汉市政府甚至还对外资做出了“返还3年利税”的承诺。这种情况下,商业重组还能取得与外资抗衡的预期效果吗?
具体到北京市国有商业重组,商务部一位官员分析认为,上海百联集团之所以能顺利成立,与上海市政府对企业负债、人员等具有强大的消化处理能力有关;而北京市政府不够强势或许正是西单友谊集团、王府井百货集团以及城乡贸易3家国有企业迟迟不能重组的原因。
抛开这些技术上的难题,一些业内专家则从法律层面谨慎表示了对组建“商业航母”的看法。“《反垄断法》之所以拖了13年才获通过,难就难在对行政垄断的态度上。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不高,原因也在于行政垄断。”一位业内专家认为,“流通业的本质要求商品各要素要自由流动,目前一些地方的不公平政策以及地区封锁阻碍了流通业的健康发展。”
他举例说,目前国有独资流通企业以及外资企业“吃小灶”的现象还大量存在,这些企业往往能够享受特殊的政策。“不管这些企业的市场份额有多大,政府的做法都产生了歧视,从而导致这些企业的市场份额不是通过充分竞争得到的,政府也有行政垄断的嫌疑。”他进一步质疑,眼下由政府出面撮合的“商业航母”是否也属于行政垄断呢?
该专家表示,《反垄断法》将对企业以及政府的惯有思维模式形成冲击,像政府以前“抓大放小”的提法估计也得“掂量”一下了。
有人则反驳说,2003年我国出现“非典”疫情后,一些城市的商品被抢购一空,当政府决定紧急借调某大型外资零售企业的商品时,该企业却表示需要向国外总部汇报。“正是从那时起,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族商业的政策,其中就包括加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
对此,该专家表示:“今后在政企分离的情况下,应建立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意识,可以规定外资流通企业在做大的时候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不做“婆婆”
时至今日,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已经成为耳熟能详的词汇。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商业航母”,应该是让优质的国有资源按照市场的法则去组合,让这些优化组合后的资产给市场上最能干的人去经营。各地政府既然有魄力和能力打破利益关系的阻挠创建国家和区域级商业龙头,勇敢和坚毅地迈出了第一步,那么,就没理由不能跨出优化组合、任人惟贤、专业化管理的第二步。
毋庸质疑,以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考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职业经理人才是做大做强的前提。仅仅是通过在国有资产性质范围内的行政性重组,不通过市场的手段嫁接多种经济成分,重组后的企业依然是国有企业,其资产“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还是在所难免。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国雄认为,没有机制的转换,重组仅仅是数量的扩张,这样重组的企业不会走得太远。他提出,国有企业并购重组,不要把同一种所有制、同一组织形式的企业强行捏在一起,必须引进外资和民营资本。因为同一所有制企业重组,机制没有变化,这样的重组,不是优势一加一大于二,而是问题一加一大于二。资产重组的目的是促成机制的转换,实现优势互补。
“政府作为出资人,只需尽到自己相应的责任就行了,至于董事长等企业高层的变更一定要规范、透明,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去做。”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认为,我国流通业的职业经理人机制虽然还不完善,但如果要更换企业高层领导,政府完全可以提出自己的候选人,经过董事会选举决定。“政府不应该人、财、物都要管,要管那些企业自己做不了的事情。”
许多业内专家建议,政府应设立出资人机构,与公共管理职能部门分开,受政府委托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所有权。行使公共权利的部门不再承担出资人职能,形成政企(资)分开的体制基础,但决不能成为“婆婆加老板”,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
去年,商务部商业改革司邸建凯司长在商务部网站“在线访谈”接受提问时也表示:“流通企业在做大规模的同时,一定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