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厦团体销售业务员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团体销售业务员的积极性,主动扩大团购市场,增加销售,特制定本办法:

  1、团体销售业务员联系团体用户来商厦购买商品,计个人销售额,业务员也可以协助团购用户选购商品,贷款结算业务。

  2、销售额计法:某业务员联系的团购业务,由该业务员将团购用户的购物发票复印两份,一份由该业务员签字后,放在统计员处,作为累计该业务员销售额的凭据,另一份由业务员自己保存对帐备用。

  3、业务员发效益工资,将自己档案工资拿出300元参与浮动,工资构成:底薪加销售提成。

  4、业务员不报销联系业务所用车费和业务招待费,该费用体现在销售提成中。

  5、业务员销售提取效益工资(奖金)的幅度为销售额的0.5%-3%,具体为:

  5.1业务员个人年销售额达到72万元时,月平均销售额达到6万元,可以按照销售额的0.5%领取每月参与浮动的工资,达不到72万元,月销售额达不到6万元的按比例扣除。即年销售额为n万元提取的效益工资为:n万元×0.5%(n≤72万元),当n=72时,效益工资为72万元×0.5%=3600元。

  5.2业务员销售额超过72万元之后的销售额重新累计,提取效益工资(奖金)。重新累计,分档提成,超过72万元后的销售额为n,分档如下:

  A当n≤50万元时,提成为n×1%(当n=50万元时,提成为5000元);

  B当50﹤n≤100万元时,提成为5000元+(n-50万元)×1.5%(当n=100万元时提成为5000+7500=12500元);

  C当100﹤n≤200万元时,提成为12500元+(n-100万元)×2%(当n=200万元时提成为12500+20000=32500元);

  D当200﹤n≤300万元时,提成为32500元+(n-200万元)×2.5%(当n=300万元时提成为32500+25000=57500元);

  E当n﹥300万元时,提成为57500元+(n-300万元)×3%。

  6、业务员工资底薪部分每月发放,参与浮动的工资可当月发放,也可以季度发放,其它奖金部分可以半年发放。

  7、团体用户主动来商厦购物的不记业务员个人销售业绩。严格禁止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一旦发现定严肃处理。

  8、有关让利方面:业务员没有让利权,如果需要让利,要由商厦领导审批,或商厦领导授权团体销售部经理实施,或该商场经理同意,可以让利,以上三种情况均不影响业务员提取奖金。

  9、团体购物用户原则上不允许打欠条,如果有这种需要,必须由商厦领导或该商场经理签字同意才可以实施,团购用户的欠款由该业务员负责追缴,出现问题由业务员及批准人共同负责。

  10、业务员的销售业绩,以团体购物用户结帐后的发票为准,进行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