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會︰高層負刑責值得商榷
政府即将立法规管一手住宅销售,研禁发展商出价前收票等。地产建设商会昨罕有主动开腔,要求政府不要设立过多限制,令楼宇销售工作受到影响,而打击本港经济,希望政府能够公平、公正处理。
地产建设商会昨天罕有在中环总部召开记者会,其执委会主席梁志坚及秘书长龙汉标一同出席,就政府即将就一手住宅销售的工作发表意见。
地产建设商会执委会主席梁志坚表示,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已完成了最后一个会议,已经将属下商会会员的意见在会议上及书面上向政府反映,强调完全同意政府立法监管楼宇销售,并重申会百分之一百跟政府合作。
虚假误导陈述 很难作出定义
对于有传政府将研究禁止发展商在公有价单前收票,以及除罚款外亦设有7年监禁等刑罚,惩处对象包括发展商董事等高层;梁志坚回应指,曾就有关的议题作出讨论,认为禁止收票对地产代理的影响会较大(另见文——「禁开价前收票代理更艰难」),而违规罚则等却值得商榷。
梁志坚指出,虚假或误导陈述的范围广泛及很难作出定义,又认为《商品说明条例》更能够针对房地产业,比《证券及期货条例》更适合作出立法的框架。
他续称,由于房地产市场所涉及的范畴广泛,所以立法将会对整个行业及本港经济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期望政府可以实事求是,市场亦不要对立法反应过度,「千万唔好打烂人饭碗,连生意都无得做」。
测量师会︰罚款监禁 合理惩罚
测量师学会房屋政策小组主席潘永祥指出,市民可能要投入毕生的积蓄才能够购买一个住宅单位,认为对以不良手法销售住宅的违规者予以罚款及监禁属合理的惩罚。
他续称,若果有证据证实发展商高层教唆或默许前线员工以不良手法销售住宅的,亦应该要一同负上刑事责任。
立法会议员李永达表示,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已经在多个范畴取得初步共识,包括以刑罚较重的《证券及期货条例》作为框架、在发展商公布价单前不准收票或诚意金等预留单位、设立冷静期及将首期订金由10%降低至5%等,并会催促政府赶在2012年度立法。